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二)考试科目、分值2015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一)考试的组织及命题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办根据《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7)统一组织命制,统一印制试卷,统一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2015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将首次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
(六)成绩发布考生成绩将于2015年3月27日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考生报名(一)报名条件1.2012级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校三年修完计划内课程成绩合格。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综合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等纪录。4.缴清在校三年全部费用。5、推荐名额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排名前30%应届毕业生,不准跨专业报考。6、入伍前为普通高职(专科)在籍生或毕业生退役后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7、黑龙江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
(五)新生入学在入学报到时,本科院校必须严格审查新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的新生,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则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各本科院校应将此类情况及时上报我办。
(三)剩余计划征集考生填报的两个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我办将于4月9日至12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四)考生档案组建各推荐院校接到本科院校寄来的通知书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考生数据将由我办下发至各推荐院校,由各推荐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通过机要分别寄送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学籍;(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高职(专科)毕业成绩单。
(一)考试的组织及命题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办根据《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7)统一组织命制,统一印制试卷,统一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2015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将首次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
(四)考试实施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办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卷环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