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江苏和河北三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实施“阳光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素质合格(对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的省份,执行生源所在省规定标准)。
3.已取得我校组织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原则:“先分数,后志愿”,即校考成绩排名靠前的优先录取(如果校考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录取顺序为专业志愿填报顺序。
4.我校艺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加试科目内容相同,合格证统一发放,填报志愿按我校在生源省所招专业填报。
5.经生源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学校通过网上录取,发放我校录取通知书。
录取原则(一)合格证发放。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比例,发放《合肥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二)录取原则1.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1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贯彻实施“阳光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时无男生、女生性别比例限制,无历届生、应届生届别比例限制。2.考生政
录取原则(一)合格证发放。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比例,发放《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二)录取原则1、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江苏和江西三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实施“阳光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素质合格(对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的省
录取原则(一)合格证发放。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比例,发放《合肥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二)录取原则1.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0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贯彻实施“阳光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素质合格(对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
2.考试科目:美术类:a.素描b.色彩注:美术类专业考试按大类混编,不分专业。
(一)报考条件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1.考生可于2015年4月初登陆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网www..cn/zsb/,查询校考成绩。
3.分值设置:美术类满分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三)专业课考试1.考生凭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2.考试科目:美术类:a.素描b.色彩注:美术类专业考试按大类混编,不分专业。3.分值设置:美术类满分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4.考试时间及地点:省份报考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江苏省江苏第二师范学院1月30日-31日2月1日山东省淄博考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2月2
5.经生源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学校通过网上录取,发放我校录取通知书。
(一)录取原则1.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江苏和河北三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实施“阳光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素质合格(对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的省份,执行生源所在省规定标准)。3.已取得我校组织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