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组织形式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成立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明确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小组导师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的,应兼顾各小组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间的平衡性。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研究生院备

1.奖助学金和学费标准2015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制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录取后,学校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评定奖助学金等级。

(一)复试名单各学院根据合格线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做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

(二)工作职责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招生文件及复试办法的起草,以及学科专业、导师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所有专业、导师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单。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本办法负责指导本学院各复试专家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办法、规则和程序,并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并根据导师、学科意见确定建议录取名

(三)复试考核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做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复试时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复试成绩需量化并给出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50分)。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名单各学院根据合格线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二)复试时间复试定于5月5-6号进行。各学院于4月29前将学科专业复试细则、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将学科专业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提前向社会公布。(三)复试考核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做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复试时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

三、招生计划和初试合格基本要求学校依据年度招生规模、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公开招考的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相应的招生计划。2015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基本要求(简称“合格线”)由学校依据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招生计划确定。

(四)调剂复试符合合格线要求、线上生源多的专业考生可在未招满的专业、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应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申请。调剂考生复试细则同一志愿考生。

(四)调剂复试符合合格线要求、因招生计划所限不能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调剂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须与原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河海大学2015年博士生调剂复试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核,方可进行调剂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