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测试成绩及个人报考专业情况,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于6月22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选拔程序我校将成立专家组负责资格审核和测试。审核结果及测试时间、要求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志愿填报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专业志愿:所填专业须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各省(区、市)自主选拔志愿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须严格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服从考务安排。如有违纪、舞弊行为参照高考相关规定处理。

招生计划与专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专业如下:招生专业高考科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海洋科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文科

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附件:1、2、

5.公示获批“启航计划”的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注:本次测试免收报名测试费。参加测试的学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我办将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5.学校于6月22日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合格生源名单及认定专业。

3.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公示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资格认定及公示学校根据测试成绩及个人报考专业情况,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于6月22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