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3、理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考生为2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须达到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要求等级。
2、考核方式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专业组、工学专业组、理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五类,具体测试方案如下:类别招生专业高考科类测试方法特色专业组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理科1、面试:以专业潜质、相关专业组基础认知、高中阶段相关知识的灵活应用和考生基本素质为主。2、笔试: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水利水电工程理科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理科土木工程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工学
2、工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选拔程序1、资格审核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报考条件、兼顾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入围考生。审核结果将于2015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须于2015年4月底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2、考核方式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专业组、工学专业组、理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
4、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同时,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考生适当倾斜。河海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
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考试收费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
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5年3月3日至3月17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n/zz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于2015年3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
报考条件对于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2、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优异表现和培养潜能者。3、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并且获得相应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4、确在某一
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