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院初审申请专业所属学院组成专家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形成初审成绩和意见。
3.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2016年10月1日
4.学校复审研究生院负责对学院初审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形式复查。
(3)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6.录取学校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并参考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1.“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占用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每名导师每年以“申请考核制”招录的博士生数不超过1人。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3000字);(10)报考费收据(请考生自行到黑大财务处收费科缴费,报考费1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
二、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参照我校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略)。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或拥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导师均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学生(招生简章中标注*的导师)。
二、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参照我校公布的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略)。
二、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参照我校公布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