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办法(一)报名条件各专业的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大学2015年在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信息表》(附件1)。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规定,报考者必须对照相应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招生单位不予录取。(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使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
五、报考咨询报考咨询有关事宜,考生可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咨询。招生部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6608729招生网址:210.46.97.21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150080)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专业类别培养单位专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工程硕士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付丽0451-86604823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金虎0451-86609611软件工程水利电力学院水利工程王正君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化学工程金政农业推广硕士农业资源与环境学院植
(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参加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
(一)全国联考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3),联考参考书目见(附件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地点。
(一)报名条件各专业的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大学2015年在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信息表》(附件1)。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规定,报考者必须对照相应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使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附件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上午
一、招生专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办设立,经全国联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录取分数段进行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位教育,采取每学年集中授课或利用时间授课的教学方式,毕业后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硕士学位证书。2015年黑龙江大学批准招生专业有五类: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黑龙江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信息招生专业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限额学费学制法律硕士035100法律硕士75人9000元/年三年工程硕士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68人6000元/年三年085209集成电路工程三年08521
(二)第二阶段考试(学校复试)在职硕士全国联考成绩一般于12月公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第二阶段考试为笔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件5)。
三、招生考试(一)全国联考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3),联考参考书目见(附件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地点。(二)第二阶段考试(学校复试)在职硕士全国联考成绩一般于12月公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第二阶段考试为笔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