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5年6月3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其它1.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2.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二○一七年四月十日附表: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学院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农学物理、化学、生物植物科学与技术物理、化学、生物植物保护物理、化学、生物种子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生物动物科学技术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120人,全部为理科。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发表文学作品、论文等复印件。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在2017年5月2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统一寄送至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其它途径邮寄而造成接收不及时或接收不到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收到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邮寄材料均使用A4纸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100人,全部为理科计划。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95人,全部为理科。

1、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和我校招生网(http://.cn)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1、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5年6月3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和我校招生网(http://.cn)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1.初审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生资格初审,学校于5月25日前根据报名条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1.初审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5年6月3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1.初审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生资格初审,学校于5月25日前根据报名条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