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复试录取学校将于4月20日左右进行研究生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旦接受了我校的“待录取”,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由于我校调剂名额有限,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录取后学费全免。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一批复试时间:2015年3月27-2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如下表:报考专业加试科目科目1科目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综合化学分析化学☆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操作系统原理程序设计内科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4.数学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面试现场将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校保卫处存档备查。
2.复试:复试时间为2015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