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处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网址:http://gs..cnhttp:/
二、申请条件1.具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
2022年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研招办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拟录取名单。
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复试的具体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与激励机制(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二)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1.完善的奖助体系。学校建立了湖北省属高校中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的奖助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金额为8000-12000元/年,覆盖面达100%;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
1.单独招生专业名称、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武汉商学院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