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环节:
专业初试复试建筑工程技术语数外物综合卷无职业倾向测试和面试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语数外物综合卷静物素描
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不需参加初试,复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学校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的需参加初试、复试。
语数外物综合卷满分200分,静物素描满分100分。参加静物素描的考生需自带4K图板或画夹、铅笔、橡皮。
1、初试
2015年5月2日上午8:30前考生在学院东门领取准考证。
(1)语数外物综合测试:9:1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进入考场;9:30—11:30考试。
(2)静物素描:13:1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进入考场;13:30—16:30考试。
2、复试
2015年5月3日上午8:00前,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并在校园网公布。
(1)职业倾向测试: 5月3日下午13:00—14:00。
(2)面试:5月3日下午14:30—16:30。
复试如有不合格的,从未进入复试的学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复试,终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邮政编码:213147招生咨询电话:0519-联系人:史老师()邮箱:@乘车路线:市区乘坐B2至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至殷村公交中心站下车即到。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属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4月13日附件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表学校

选拔方式选拔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环节:专业初试复试建筑工程技术语数外物综合卷无职业倾向测试和面试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语数外物综合卷静物素描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不需参加初试,复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学校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的需参加初试、复试。语数外物综合卷满分200分,静物素描满分100分。参加静物素描的考生需自带4K图板或画夹、铅笔、橡皮。1、初试2015年5月2日上午8:30前考生在学院东门领

学院简介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常州殷村职教园,学院前身为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始建设于1986年,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江苏省城乡建设大类专业设置为齐全的职业院校。校园环境宜人,人文气息浓郁,教学设施一流,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首个以校园为单位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区”。

2、学校推荐:考生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学校推荐表》(附件3),提交所在学校审核,各初中学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名单如下:组长:黄志良组员:毛浩生、朱仁良、王伟、周炜炜、闵亚琴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与纪检工作组:招生工作组:组长:毛浩生(兼)组员:蒋丽琼、史国庆、刘兆祥、沈小平、蒋筱瑜、杨建华、徐顺清纪检工作组:组长:闵亚琴(兼)组员:戴敏捷、陈盛、张惠彬

3、报名基本要求:(1)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九年级结束新课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包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不包含体育成绩)。(2)中考体检符合相关规定。

招生范围、对象及报名基本要求1、招生范围: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和武进区。2、招生对象:具有2015年常州市中考报名资格的学生。3、报名基本要求:(1)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九年级结束新课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包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不包含体育成绩)。(2)中考体检符合相关规定。

录取确认1、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所有预录取学生名单报送市招办审核,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针对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3、公示无异议,5月7日学院与预录取学生签订协议,确认正式录取,同时通知相关初中校并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和常州市招生办公室备案。4、自5月8日起,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教

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本次自主招生报考我校的学生,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并限报一个专业:1、校长实名推荐:考生向本人所在初中学校校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附件2),各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2、学校推荐:考生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学校推荐表》(附件3),提交所

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专业说明0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5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02建筑工程技术45五年制高职重点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