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生源范围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四、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三)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4年12月31日止);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

(二)考生网报后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2.《西北师范大学2015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职考生须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字样;应届硕士生须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注明“同意报考”字样;原属定向或委培的应届硕士生,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外,还须持原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培养);3.两位与所报考专业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5人。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受该计划考生报考。

6.其它报考录取事宜及招生目录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doc附件:1.附件1: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2014年11月26日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6年12月31日止);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5年12月31日止);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条件请参见《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4年12月31日止);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条件请参见《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4年12月31日止);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条件请参见《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

(三)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