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考硕士的广西生源地考生须知。1.在广西区内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在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现场集中办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资格确认,同时领取校验码(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并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首页--“统考网报”专栏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2.在广西区外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须凭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到考点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领取校验码(考研是属地管理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4年12月31日止);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条件请参见《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

(三)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三)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4年12月31日止);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5人。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受该计划考生报考。

6.其它报考录取事宜及招生目录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doc附件:1.附件1: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2014年11月26日

三、生源范围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等5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三、生源范围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等5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三、生源范围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三、生源范围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