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报考国防生程序1.政治考核。由考生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2.填报国防生志愿。考生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在本科提前批次栏内填写所报考的国防生专业和代
报考国防生基本条件(1)身体条件要符合总参、总政、总后《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通知,自2015年5月28日起施行);(2)国防生的政治条件要符合《关于军队招收普通中学毕业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2001〕政联字第1号);(3)参加普通高考且必须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4)外语语种为英语;(5)普通高中应届、往
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后,按照“需求牵引、面向基层、公平公正、人岗相适”的原则,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
国防生应履行的义务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业外,还应按照军队的有关要求,接受并完成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须按协议到军队工作。
国防生待遇国防生在校期间,除与同期入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每人每年还享受10000元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男女比例:除国防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之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六、报考研究生规定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不得直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军队招生单位技术专业研究生。
六、报考研究生规定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不得直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军队招生单位技术专业研究生。
六、报考研究生规定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不得直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军队招生单位技术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