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对象及条件1、培养对象:①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②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①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②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培养对象及条件1、培养对象:①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②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①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②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
1、培养对象:①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②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一、培养目标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的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职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应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二、培养方式及学习
一、培养目标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的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职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应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二、培养方式及学习
1、培养对象:①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②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培养对象及条件1、培养对象:①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②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①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②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
一、培养目标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和类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职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应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1、培养对象:①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②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待遇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学校集中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校合作研究生培养按照相关规定方式完成培养计划课程),按学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习年限:从获得入学资格到申请论文答辩的期限一般为3~4年,长不超过5年。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费用共计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