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1.2的比例时,不接受调剂。(2)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3)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必须核实调剂考生的成绩和报考资格。(4)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二、考生参加复试所需随带材料: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2.准考证;3.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4.报考时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5.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6.所在领域取得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7.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还需提交《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至少1份原件需交我校留存),此表格点击下载。具体复试相关安排以
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或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学位点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或监察员等为组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问题。各学位点成立以学位点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参加的复试小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参加思政面试);每个复试小组另安排秘书一名,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记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
4.录取工作基本要求(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考核标准的原则。见附件3。(3)进入复试环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百分位在本专业前50%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送研究生院备案。(4)复试录取工作应采取回避措施,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人员。(5)按照学位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信息采取网上报录的方式,此
3.复试工作基本要求(1)复试的时间与地点①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其中政治课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②复试地点: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集成电路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食品工程领域)等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提前7天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2)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招生
(3)通知中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请各招生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严明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录取公平公正。附件1:宁波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低分数要求附件2:命题须知附件3:宁波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初试、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研究生院2015年12月25日
1.复试低分数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的有关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5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了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低分数要求(见附件1)。
一、复试时间:1.上午:考生资格审查、思政面试、专业面试等;2.下午:政治理论(或专业课)笔试。
(1)复试的时间与地点①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其中政治课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②复试地点: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集成电路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食品工程领域)等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提前7天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①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其中政治课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