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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领导

2015年宁波大学关于做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组织领导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25 19:29:24 提问时间:2018-06-03 18:06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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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所需随带材料

    1楼

    二、考生参加复试所需随带材料: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2.准考证;3.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4.报考时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5.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6.所在领域取得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7.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还需提交《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至少1份原件需交我校留存),此表格点击下载。具体复试相关安排以

  • 中专学校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时间

    2楼

    一、复试时间:1.上午:考生资格审查、思政面试、专业面试等;2.下午:政治理论(或专业课)笔试。

  • 中专学校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时间与地点

    3楼

    (1)复试的时间与地点①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其中政治课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②复试地点: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集成电路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食品工程领域)等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提前7天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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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4楼

    4.录取工作基本要求(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考核标准的原则。见附件3。(3)进入复试环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百分位在本专业前50%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送研究生院备案。(4)复试录取工作应采取回避措施,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人员。(5)按照学位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信息采取网上报录的方式,此

  • 中专学校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5楼

    3.复试工作基本要求(1)复试的时间与地点①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其中政治课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②复试地点: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集成电路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食品工程领域)等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提前7天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2)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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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中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6楼

    (3)通知中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请各招生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严明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录取公平公正。附件1:宁波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低分数要求附件2:命题须知附件3:宁波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初试、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研究生院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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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低分数要求

    7楼

    1.复试低分数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的有关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5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了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低分数要求(见附件1)。

  • 中专学校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时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

    8楼

    ①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其中政治课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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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领导

    9楼

    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处理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或副院长)任组长、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中心主任(或总支书记、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各专业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以中心(或研究方向)为单位组成有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参加的复试小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参加思政面试)。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本专业方向考生的复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复试过程的记录等工作。3.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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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波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领导

    10楼

    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或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学位点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或监察员等为组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问题。各学位点成立以学位点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参加的复试小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参加思政面试);每个复试小组另安排秘书一名,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记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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