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录取工作总结上交时间:工程硕士(5个领域)、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各专业学位于2015年1月15日16:00前将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录取质量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等内容,字数不少于600字)加盖公章后,递送研究生院。附件1:宁波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低分数要求附件2:命题须知附件3:宁波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初试、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研究生院2014年12月24日附件1:宁波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低分数要求附件2:命题须知附件3:宁波
4.录取工作基本要求(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考核标准的原则。见附件3。(3)进入复试环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百分位在本专业前50%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送研究生院备案。(4)复试录取工作应采取回避措施,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人员。(5)按照学位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信息采取网上报录的方式,此
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基本要求1.专业硕士招生参加复试低分数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的有关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4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划定了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的低分数要求(见附件1)。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1.2的比例时,不接受调剂。(2)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3、达到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考条件见《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见附件3)。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9、资格审查表如何下载?如何进行?答: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7),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表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学院或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
9、资格审查表如何下载?如何进行?答: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7),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资格审查表交我校相关学院或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2、调剂工作如何进行?答: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11、录取工作如何进行?答: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由我校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组织参加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
12、调剂工作如何进行?答: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11、录取工作如何进行?答: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由我校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组织参加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