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候选人,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
认定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6月22日
录取资格公示及确认1、学校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对获得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者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终确认自主选拔考生录取资格,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3、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考生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资格认定及录取学校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南京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含),才能按南京大学专业考试成绩50%与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50%的比例
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优录对象名单,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5、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重点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三)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类)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名单,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1.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优录考生总人数的40%;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
资格认定及公示综合考生专项测试表现和发展潜力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专项测试成绩择优选拔南京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详见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书)。凡取得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录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南
3.资格认定及公示。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我校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3、资格认定及公示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候选人,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6月22日
3、资格认定及公示。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名单。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
3、资格认定及公示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候选人,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