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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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
附件1.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
为确保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圆满完成,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参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以使大家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
1. 身高不应低于169厘米。
2. 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3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裸眼视力达标后允许矫正)。
4. 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5.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6.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7.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8.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9.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0. 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
12.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3. 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4.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5. 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16. 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
在校管理1.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2.飞行学校设置飞行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培养模式(“3+1”养成模式)“3+1”养成模式是指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定向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进行为期2.5年左右的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至境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训练后回校进行为期0.5年左右的课程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以
报名条件1.本专业在江苏、安徽、浙江、陕西、河北、北京等六省市招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具体招生省份和生源类型详见《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2.身高169―185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未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
注意事项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常规体检费用、常规辅助检查费用,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2.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3.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就业事项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航空公司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机驾驶工作,享受极富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
淘汰机制1.新生入校后,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此外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还将统一组织安排招飞体检复查工作;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招飞过程中未如实反映既往病史、所患疾病不适合飞行员培养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将其转入民航学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招录流程(一)报名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报名,各地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不接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并合格的学生报名。报名方式如下:现场报名:学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错过现场报的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1.电话报名:学生可拨打025-进行报名登记。2.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四)背景调查对上站体检合格者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学校概况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
(五)录取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2.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3.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必须含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4.学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低控制分数线;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