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www.graduate..cn),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联系电话:(025)84892487自动传真:(025)84891419电子邮件:nuaayzb@.cn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6联系电话:(025)84892487自动传真:(025)84891419电子邮件:nuaayzb@.cn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6
⑦按教育部要求,各学院须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关于教育应届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安排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三、接收考生范围:1、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且选择本考点的全国考生;2、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单独考试考生;
二、非全日制考生调剂我校接收非全日制考生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时间为3月23日0点至4月1日24点,请根据各学院的要求及时确认相关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我校接收非全日制考生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时间为3月23日0点至4月1日24点,请根据各学院的要求及时确认相关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
2.全日制调剂考生录取(1)复试后同一专业考生排队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可在相近专业调剂录取,由学院确定调剂录取规则,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2)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要求相同。(3)校外调剂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五、调剂录取考生奖助待遇录取的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助待遇同第一志愿考生。
二、接收调剂考生基本申请条件1、本科就读于985工程高校的生源,且报考985工程高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2、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领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4、符合调入学院及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各学院网站。
5、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2016-1-4
(4)一寸免冠彩色蓝底近照二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性别)。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3、考生可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圆规。除此以外,其它物品(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液等)不得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