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形式:护理学院考生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综合答辩,根据初审学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核,每组答辩专家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应用和表达交流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复试工作由各学院按学校要求、依据本单位的复试办法组织进行。
七、实行申请-考核的招生学院考核由学院自行组织,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七、实行申请-考核的招生学院考核由学院自行组织,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3.外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分数线由学校结合各专业考试情况划定。
2.考试选拔:包括笔试和复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由各学院安排。(1)时间:2015年1月17日~18日(2)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以准考证地点为准)。(3)笔试科目及考试方法:①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免试);②外国语;③业务课(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专业基础课规定的数学科目,考生可在高等线性代数、数理方程、计算方法、数理统计四门科目中的任选一门参加考试;专业综合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要求自行组织命题进行考核。④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于2014年10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于2014年10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
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于2015年10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于2015年10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
2.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