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5年5月7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厚生计划”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体如下: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生成);
2、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3、申报学生的获奖情况,成绩排名等须经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提供中学公示证明材料。
(一)院校志愿填报要求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须在4月15日至5月5日(5月5日23时59分关闭系统),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
(一)我校将视情况派出或委托相关人员前往被推荐学生学习、生活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二)经我校“厚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生成);
(三)学校鼓励经“厚生计划”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县地工作,为家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申报学生的获奖情况,成绩排名等须经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提供中学公示证明材料。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6年4月26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邮编:210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厚生计划”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6年4月26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邮编:210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厚生计划”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5年5月7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厚生计划”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