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3号)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我校将于3月1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我校将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2)经所在学校推荐的符合“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8日2.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在报名时,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未被我校录取的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报考经考试录取的5所院校5个专业的志愿。

七.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1号)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于3月1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号)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于3月29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8日2.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在报名时,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

七.录取办法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于3月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录取办法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于3月6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3号)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于3月1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