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报考声乐、舞蹈、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及笛子)科目的考生。
第十五条英语本科专业录取。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及格”以上。
第十三条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四条学费收费办法:实行学分制,先按学年预收、按学分结算。1.学费标准:普通师范类专业,按专业不同收费,2800—3000元/年范围内;普通非师范类专业,按专业不同收费,收费在3600—4500元/年范围内;高职专业,按专业不同收费,收费在4000—6000元/年范围内;普通专科收费为2800—3300元/年;艺术类各本科专业均为10625元/年。以上为2014年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终
第八条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
3.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九条 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九条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十条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九条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