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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15:21:54 解决时间:2018-01-2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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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3.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4.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或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比例投档。

5.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未完生计划任务的,也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6.有明显身体缺陷不宜当教师的,一般不录入师范类专业;有生理、身体缺陷不宜从事表演、播音主持工作的,一般不录入音乐学、音乐表演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报考声乐、舞蹈、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笛子)科目的考生。

8.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招收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艺术考生。(我校2014年已向教育部申

9.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技校网 2018-01-2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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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招收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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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或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比例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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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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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 中专学校

    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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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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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钦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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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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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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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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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钦州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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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原则1.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3.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4.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或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比例投档。5.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未完生计划任务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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