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对象联考分数达到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教育硕士报考资格的考生。见附件“复试名单”。
九、复试工作日程安排1.复试时间安排在1月16日—1月17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见网站或学院通知。2.参加复试的考生直接到学院报到,按照120元/每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3.学院公布复试成绩时间:1月18—19日。4.2月1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投诉电话:028-84760693028-8476062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12月29日附件:2015年在职联考教育硕士复试名单(12.29)sg.xlsx(19.15k)[下载](微信扫描分享)
四、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加强对基本专业素质、基本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3.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笔试(注:考试时需出示学生证。)时间:10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学术型推免生(除会计学、公司金融):商学院406教室,专业型推免生、学术型中的会计学和公司金融:商学院210教室时间:10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学术型推免生(除会计学、公司金融):商学院406教室,专业型推免生、学术型中的会计学和公司金融:商学院210教室
四、笔试命题及评卷原则:命题人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学院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确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一科的命题工作;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200分。复试前两天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其命题人员命题(命题时间一天完成),复试前一天晚上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命题人员一道负责印制,学院督查小组派人现场监督。答卷由学校统一制定,同时,要加强保密措施,严禁泄密(复试命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印制中所有人员不得使用具有摄像、通话功能的设备,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笔试后,评卷由硕士点复试小组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共同评卷。
四、笔试命题及评卷原则:命题人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学院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确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一科的命题工作;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复试前两天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其命题人员命题(命题时间一天完成),复试前一天晚上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命题人员一道负责印制,答卷由学校统一制定。同时,要加强保密措施,严禁泄密(复试命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笔试后,评卷由硕士点复试小组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共同评卷。
四、笔试命题及评卷原则:命题人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学院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确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一科的命题工作;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前两天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其命题人员命题(命题时间一天完成),复试前一天晚上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命题人员一道负责印制,学院督查小组派人现场监督。答卷由学校统一制定,同时,要加强保密措施,严禁泄密(复试命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印制中所有人员不得使用具有摄像、通话功能的设备,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笔试后,评卷由硕士点复试小组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共同评卷。
四、笔试命题及评卷原则(一)命题人员由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培养单位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确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其中一科的命题工作。(二)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200分。(三)加强保密措施,严禁泄密(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成绩公布前均为国家机密)。(四)评卷由复试小组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共同评卷。(五)答题纸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复试方式与要求。复试一般分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外语能力测试、导师组面试、心理测试。1.考生笔试。主要对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详见当年《成都医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加试不合格者(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2.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相关专业外语的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情况,从外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测试。相关专业外语由导师组面试时考核,公共外语能力由外语面试小组考核。3.导师组面试。每生
六、笔试要求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2.笔试参考书目见《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3.考生需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4.政治理论考试时间由学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