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复试须知1.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②留存证书复印件1份及《资格审查表》。2.考生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考生身份需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是2012年7月31日前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所交证件务必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其学习资格。3.在教育硕士正式录取前,我们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验。因此,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复试时将自己学历认证(电
1.复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分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网报网站,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分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网报网站,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分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网报网
九、复试工作日程安排1.复试时间安排在1月16日—1月17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见网站或学院通知。2.参加复试的考生直接到学院报到,按照120元/每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3.学院公布复试成绩时间:1月18—19日。4.2月1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投诉电话:028-84760693028-8476062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12月29日附件:2015年在职联考教育硕士复试名单(12.29)sg.xlsx(19.15k)[下载](微信扫描分享)
六、笔试要求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2.笔试参考书目见《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3.考生需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4.政治理论考试时间由学院安排。
四、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加强对基本专业素质、基本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3.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复试对象: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团中央支教生、师资计划生、调剂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复试对象: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支教生、师资计划以及符合调剂原则(参看《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办法》)且经过审核同意的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材料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复试对象: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团中央支教生、师资计划生、调剂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复试对象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团中央支教生、调剂生(名单已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对象联考分数达到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教育硕士报考资格的考生。见附件“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