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考生总成绩构成
复试分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综合面试、加分三种方式。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其中,A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B综合面试、C加分。
A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B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高项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培养单位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二)复试流程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推免生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培养单位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各培养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监督
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培养单位招生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培养单位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培养单位应公布申诉投诉电话,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受理投诉和申诉,并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培养单位进行再次复试。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外语通过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与报考领域相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与报考领域相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统考科目中的英语、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中的其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报名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规定的A类的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统考数学及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