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一、报到(3月25日全天):1、凭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填好有关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一份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领取《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3、采集或验证指纹信息、验证第二代身份证;4、所有考生在研招办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均须到各自学院报到,了解有关复试安排情况。
(四)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
1、考生3月25日到研招办报到、体检,然后到学院报到,并按学院复试安排进行复试。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状况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费50元,由考生直接交给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
(2)体检表须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体检表参见以下附件3)。
二、体检:按照规定,所有复试的考生均须体检。3月22、23、24日8:00—12:00,26日上午8:00—12:00(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费用100元/人。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按照规定,所有复试的考生均须体检。3月30、31、4月1、2、3日8:00—12:00(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费用100元/人。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按照规定,所有复试的考生均须体检。3月25日14:30—17:30,26日上午8:00—12:00(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费用100元/人。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