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复试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1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查询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网站通知。复试内容包括笔试(专业水平考核)、面试(包含综合素质考核及英文水平考核)两部分。面试时考生要向复试专家组作7分钟的PPT报告(英文),报告内容包括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设想等;复试专家组提问10-15分钟。专业水平考核方式为笔试。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占总成绩的50%。复试中面试200分,笔试100分。备注: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

2.提交申请材料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17年3月13日前提交我院(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序),材料包括:(1)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一)(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3)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4)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5)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6)本科、

3.资格审查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以往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五、其他1.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书面资料请邮寄(为方便接收材料,请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至或在工作时间交至: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7(外国语学院教务科)联系人:董老师邮编:100872电话:010-62511752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附件一:个人信息表附件二: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三:辅助参考信息

三、组织管理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原则上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确定录取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3)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总,为考生总成绩。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50分、专业水平100分(含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面试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一、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为公开招考方式,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考生初试后即进入复试。

(二)复试复试一般为专业面试。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复试一般为专业面试。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1.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2.研究生院根据专业或方向以及考生的报考情况,组建相应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人数应不少于三人,组长一人,组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另安排记录员一名,组长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3.依据考生科研成果的质量(如论文发表的杂志级别、主持和参加课题的级别等情况)、入学科研设想以及复试时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复试成绩评定。4.对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