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须在综合考核前到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申请材料原件审查。

1.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机械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核办法见《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考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或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

2.研究生院组织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结果通知相关学院。

四、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推荐信两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拟定)。

四、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推荐信两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拟定)。

四、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推荐信两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拟定)。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须在综合考核前到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申请材料原件审查。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两封推荐信(含单位推荐信、业界权威专家推荐信);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