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十、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十四、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硕士生助学金。硕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评审细则,平均每生每年约3000元。 (三)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3000元/年,获奖人数约占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总人数的70%。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硕士生助学金。硕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评审细则,平均每生每年约3000元。 (三)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有无固定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3000元/年,获奖人数约占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总人数的70%。 (三)研究生国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