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除MBA、MPA、MTA三个专业之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具体接收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

三、招生计划 (一)除各类专项计划外,我校2015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400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50%。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均为一志愿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我校各招生单位均留有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接收优秀二志愿调剂考生,二志愿招生计划约600人。

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名称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总分[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0253]税务、[0254]国际商务[0255]保险、[0256]资产评估5090340[0257]审计60120200[0351]法律4580310[0352]社会工作5590370[0452]体育45170300[0453]汉语国际教育4580310[0551]翻译、[0552]新闻与传播5590355[0651]文物与博物馆50160310[0852]工程4575300[1051]临床医学、[1052]口腔医学[1053]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