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复试时间:10月8日-1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

(3)经学院(中心、所)同意,校外推免生也可随校内推免生一起复试。

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六、直博生 1.我校接收博士研究生的具体办法按《山东大学接收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见附件)进行。 2.申请我校直博生的考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中心、所)提出直博申请,通过学院(中心、所)复试后,按直博生进行录取,申请直博的考生若不能按直博生录取,经考生同意,复试合格,可按硕士生录取。

二、所需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项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时提交复试学院(中心、所)即可。

七、奖励 为鼓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勤于科研,勇于创新,我校设有“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每生奖励金额高24000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八、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附: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办法(试行)

八、其他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