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江苏省的美术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河北省的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省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二)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均含数学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加的总分作为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我校美术类一志愿生源充足,如符合条件的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考虑降低录取标准或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2、对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文理的省份,我校不招收理科考生。

2、对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文理的省份,我校不招收理科考生。

4.我校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则皆可报名)。

4、我校只招文科类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则皆可报名),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3.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2、对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文理的省份,我校不招收理科生,具体专业及省份详见下表。序号专业不招收理科生省份1戏剧影视文学山东、湖南、河南2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山东、湖南、河南3美术类山东、湖南、河南4音乐、舞蹈类山东、湖南、河南

3.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3.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