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按时到报考院系报到,经资格审查无误后将有关材料上交给报到处工作人员。(注:我校各学科将按照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对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答案来源于:2019年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10.所有考生须在复试时进行其报考资格的审查。届时,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历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需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④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
2、报考其他院系的考生请将以下报考材料按要求于2013年12月15日前交寄到所报考的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审查。(1)中山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网报系统下载表格)(3)体格检查表(网报系统下载表格)(4)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表格)(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在学硕士提供学生证复印件)。(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需要提供);有论文发表的考生,请提供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
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
(二)资格审查。推免考生在接到网上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学院保存,另一份交院系复试面试小组。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高学历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或教务部门公章)。3、学籍证明。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4、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5、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
一、复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所需提供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注:本校在职还需提供人事处同意报考证明
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验。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①准考证;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具体事项说明如下: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进行学历认证。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进行学籍验
四、各院系负责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各院系应逐一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核验学生证,国外学位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考生发表论文等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一、复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所需提供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注:本校在职还需提供人事处同意报考证明
一、复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