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1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当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免笔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0%。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两次获得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
报考对象: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67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7、符合非本市户籍考生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1、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2、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历届高中毕业生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三校毕业生。3、各专业兼招文理考生。
1.文化要求:考生必须具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语、数、外成绩必须在D以上者,方可报考。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且不得缺考。同时,必须参加高校统一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素质技能测试。(1)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按下列方法折成对应分数:等第ACDF折算分(2)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A”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3(即100分×1
1.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依法自主招生报考对象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对象和条件1.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依法自主招生报考对象的有关规定执行。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的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3.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4.各专业文、理、男、女兼收。
报考对象和条件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报考对象和条件1.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依法自主招生报考对象的有关规定执行。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的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3.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4.各专业文、理、男、女兼收。
报考对象和条件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1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