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原则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标准,复试成绩方才有效。3、请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15年4月15日-4月22日到动力工程学院参加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二、招生原则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标准,复试成绩方才有效。3、请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自行前往中心参加复试。
六、工作原则(一)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三)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五)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撤销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导师招生资格1-3年。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查学术水平。(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四)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
一、录取工作方案(一)初试及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包括初试考试3门科目的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由考生的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满分100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按一定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二)录取规则1.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3.复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加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录取前将进行
(三)未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学院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六、工作原则(一)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三)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五)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将加强对各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免除其成员资格,暂
六、工作原则(一)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三)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四)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五)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将加强对各学院“申请-审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违背规范的成员,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