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具体负责分流工作。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可进一步细化专业分流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专业分流时间、各专业接收人数等,并报教务处备案审批。具体录取方法为: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公布该类下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学生根据对各专业的了解,依次填报专业志愿。学院依据学生的志愿,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即从第一志愿开始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学生,从第二志愿填报的专业来录取该
5.专业分流流程专业分流工作严格按照本分流实施方案要求和专业分流工作流程执行,对分流流程强调说明如下:(1)自主分流在不违反本方案的基础上,经专业介绍后,如果某大类按学生志愿基本满足各专业招生人数,该大类所有学生均签字认可且公示无异议后,经分流领导小组确认,该大类自主分流结果作为终分流结果。(2)计算机分流不能完成自主分流的大类按本方案,进行计算机自动分流。分流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作为终
4.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6.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流工作负总责,分流原则任何修订和结果需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16.各单位做好聘课和课表编制工作。附件: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图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图
8.公示期间,由基础教育学院对需要参加分流的学生开展分流方案说明和志愿填报说明;
3.教学管理部负责提供第一学期的成绩,并按照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分流工作。
1.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线,原则上按照专业人数上限确定各专业人数。
7.上述数据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将数据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并电子版一起上报教学管理部;
4.各相关学院负责专业介绍和专业志愿摸底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开展并完成自主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