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计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自主确定2013年工程硕士的招生规模。同时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成绩等综合确定各工程领域的招生计划。
②选择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②选择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②选择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
(二)复试录取1.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即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复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复试准考证。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我校招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学习计划将结合培养目标,并充分考虑研究课题及科研需要,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长
(二)复试录取1.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即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复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复试准考证。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我校招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7学分,课程学习计划将结合培养目标,并充分考虑研究课题及科研需要,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在职攻
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
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
(二)复试录取1.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即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复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复试准考证。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我校招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学习计划将结合培养目标,并充分考虑研究课题及科研需要,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