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简章所列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符合国家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2、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17周岁,毕业时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须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1)近四年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特长生;(2)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团体和单项比赛前八名的特长生;(3)获得县区级团体和单项比赛前三名的特长生;(4)获得校级团体和单项比赛第一名的特长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1)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特长生;(2)获得省级单项比赛或团体比赛前八名的特长生;(3)获得市州级以上正式比赛团体项目前六名、单项前八名的特长生。(4)未达到以上3点者,确有体育特长者,经毕业学校认可推荐(有学校盖章的推荐信)的体育特长生。
2、只招女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4~4300px。
1.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即1992年9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1.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即1993年9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及同等学历毕业。
1.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即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1.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即199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