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论文选题、中期考核、答辩环节由长春工业大学组织进行),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硕士学位,由长春工业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
六、学位授予学员修满所规定学分数,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由华中科技大学主持的工程硕士学位答辩。通过者将由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格式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与学位授予1.课程设置必修课: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算法分析与设计、高级数据库技术、现代网络技术、程序设计理论。选修课: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工程、面向对象技术、系统分析与设计、分布式计算、嵌入式系统及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密码学、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原理、计算机控制技术、软件企业管理等。2.学制三年,在职不学习,学习年限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
四、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
八、培养与学位授予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利用时间授课。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教学方式,以周六、周日时间为主。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并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过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温馨提示:相关政策以国务院学位办2013年有关文件为准。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利用时间授课。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教学方式,以周六、周日时间为主。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并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过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
八、学位授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招生学校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在职单证班,无毕业证书)。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制为2年。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位授予凡工程硕士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研究生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向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位授予凡工程硕士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所有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向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