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二)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
④各专业方向考生参加视唱练耳、乐理测试。声乐专业方向考生还需由本校聘请专家作声带检查。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学生。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学生。
2、考生须参加高考省份编导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3、考生须参加高考省份表演类专业统考,并达到表演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学生。
2、考生须参加高考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并达到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