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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

2015年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2 23:18:27 解决时间:2018-01-23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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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

一、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二、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技校网 2018-01-23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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