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于2015年3月12日至13日在我校金花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
第十二条 测试办法
1.符合申请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以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等未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具体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满分考试时间文化基础语文、英语3003月14日8?U30—10?U30
注:语文、英语为一套试卷。
第十三条 4月15日前将我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我校预录取考生请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4月23日前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4月29日至30日,我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 以80分计,C以7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和审美表现。以上成绩中有D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等,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笔试成绩占综合评价总分的40%,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第十八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总分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各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四舍五入。
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按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确定收费标准。
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650元/人·年、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三个档次。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的比例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高为6000元;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高为60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了校内综合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并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同时学校还执行“绿色通道”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学校设立了多项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包括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山东如意奖学金、洁丽雅奖学金、精进助学金等40余项。
第二十五条 有关奖学金、贷学金及资助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b.***.cn/)。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1、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级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之间,依据本人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陆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8年3月8日至18日在我院相关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15日至22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测试准考证。第十三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至19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
第六章申请综合评价入学及考核办法1.入学申请条件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2.注册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咨询电话,了解学校情况,进行专业咨询。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21日8?00至18?00到西安理工大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在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及面试,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至20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于2015年3月12日至13日在我校金花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第十二条测试办法1.符合申请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以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等未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