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新规定为准。
报考须知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2、报考类别为艺术文、艺术理的美术类考生,且生源所在地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3、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校考,在其他考点参加校考者,成绩视为无效;未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考。4、每位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5、考生须按各考点的报名和考试
4、每位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2、考试内容:素描、色彩均为静物写生,纸张8K,时间均为180分钟。
招生计划所属院系专业名称层次类别招生计划备注艺术学院环境设计本科美术类140人美术类校考成绩对7个专业均有效。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美术类30人产品设计本科美术类30人摄影本科美术类40人雕塑本科美术类40人艺术与科技本科美术类60人绘画本科美术类30人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使用专业统(联)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统(
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新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