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满分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分别按90、80、6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1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B、C分别按90、80、6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
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满分各100分,分别占学校考核成绩的70%和30%;笔试以文化基础考核为主,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
2、招生对象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综合评价成绩为学校考核成绩,满分3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十二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邮编:710109学校网址:http://www.
第二步: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至14日或3月18日至19日在我校及各地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
第十六条分类考试成绩组成(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折算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折算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成绩组成: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满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分别按90、80、6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1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B、C分别按90、80、6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
第十六条分类考试成绩组成(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折算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