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科:55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新疆艺术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含大专)招生章程

艺术类·本科学费:6000元/学年,(民语言预科4500元/学年)艺术类·专科学费:5500元/学年,(民语言预科3500元/学年)普通类·本科学费:3200元/学年注:为切实减轻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自2011年起,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执行以下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专科:5500元/学年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1.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预科4500元/年)普通类本科:3200元/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预科3500元/年)

学费(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预科4500元/年)普通类本科:3200元/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预科3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执行以下标准:1、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类本科:3200元/学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学年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1、学费标准:普通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专科:5500元/学年

1、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6000元/学年预科:4500元/学年普通类本科:3200元/学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