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招生人数拟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查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我校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时间:2月26—28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2.查分要求:考生须向我校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处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795—3201239联系人:彭老师宜春学院研究生处201
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3、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必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专业测试科目药理学
(二)复试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药理学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